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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11-30 01:01:07 |  访问:945

根据《2020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变更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至下午16: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市委党校7楼会议室(地址:梅河口市建国路2083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同一张纸上复印身份证的正反面)。

2.复审时须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打印报名表的考生可于2020年7月14日8:00至7月15日16:00,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39.98.65.77/进行打印。)

3.资格复审前,请考生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还须提供党员档案。

5.报考须有梅河口市城市社区工作经验岗位(岗位名称带有“-3”符号)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属街道出具的连续3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2017年3月23日以前);非全日制大学专科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社工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社区辅警”岗位的考生,为退役军人、有连续3年以上梅河口市公安局工作经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梅河口市公安局出具连续3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2017年3月23日以前)、因公牺牲民警配偶或子女证明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资格复审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不准由他人代替。

2.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附件1:《2020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0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辅警岗)》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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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柳河县粮食局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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