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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平安崇仁建设领导小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20 21:14:33 |  访问:134

崇仁县“刘莹姐姐工作室”是我县着力打造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因工作需要,崇仁县平安崇仁建设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

01

招聘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02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崇仁县平安崇仁建设领导小组招聘计划共3名,其中法治宣教岗1名,文案撰写岗1名,视频拍摄(制作)岗1名。

03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报名起始之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5.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不构成任职回避(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

(具体要求见附件1)

04

报名及考试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有原创作品,个人作品被报刊、杂志、正规网站或公众号采用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崇仁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刘莹姐姐办公室

报名及咨询电话:0794-632181613879428156(吴梦超)

2.资格审查。县平安崇仁建设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宪法》《党章》等法律基础知识、常识判断、时事政治、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及写作能力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内容为应对挑战与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情境模拟与案例分析能力等。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此比例,录取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需在60分以上(按百分计)或者在所有参加笔试考生成绩平均分以上。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05

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对于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6

聘用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仁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07

工资待遇及管理方式

崇仁县平安崇仁建设领导小组与招聘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拟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由崇仁县平安崇仁建设领导小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试用期为2000元/月,正式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后45000元/年(含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人员按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试用。崇仁县平安崇仁建设领导小组对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08

工作要求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倍受社会的关注,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本招聘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崇仁县平安崇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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